BGD58-2/32移動防爆電纜盤配30米線說明:防爆電纜盤是指可以纏繞電線電纜的帶防爆功能的繞線盤,BGD58-2/32移動防爆電纜盤配30米線上面配有防爆插座,用作危險電氣環境中移動電源,并配有支架和提手。&nbsp;轉盤及防爆插銷殼體為鑄鋁合金,表面噴塑;電纜盤內裝可帶漏電保護小型斷路器;插銷上有分合指示,插頭上接地觸頭比主觸頭長,插入時接地插頭先接,拔脫時接地觸頭后脫離;插座插頭設有聯鎖裝置,斷電后方能插拔;纜盤轉動靈活,移動時有托架及行走輪,移動方便;電纜長度標準設置為<30米>,可根據要求加長至<100米>。該系列防爆電纜盤一年包換,三年保修。檢修電纜盤,防爆檢修電纜盤,BDG58-DP
前言
本標準是根據國際標準IEC600079-0:1998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0部分:通用要求》對GB3836.1-1983進行修訂的,在技術內容上與IEC600079-0:1998等效,編寫規則上與之等同并符合GB-T1.1-1993的規定。
本標準在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》的總標題下分以下部分:
第1部分:通用要求
第2部分:隔爆型“d”
第3部分:增安型“e”
第4部分:本質安全型“i”
第5部分:正壓型“p”
第6部分:充油型“o”
第7部分:充砂型“q”
第9部分:澆封型“m”
在根據IEC60079-0:1998修訂GB3836.1-1983時,為解決Ⅰ類電氣設備非金屬材料外殼的防火問題,增加了對塑料外殼的阻燃性要求。見附表E。
本標準還保留了GB3836.1-1983中的部分內容:
1)檢驗程序,以適應我國防爆電氣產品檢驗的需要,見附錄A。
2)Ⅰ類電氣設備的防潮要求,以滿足我國煤礦潮濕環境條件的特殊要求,見附錄C。
3)Ⅰ類手持式或支架式電鉆(以及附帶的插接裝置)、攜帶式儀器儀表、燈具的外殼,可采用抗拉強度不低于120MPa,且按GB13813規定鄲擦火花試驗方法考核合格的輕合金制造。保留該內容,以解決我國某些特殊手持式電氣設備的輕量化問題(見8.3)。
本標準與GB3836.1-1983相比,有以下重要改變:
1)標準名稱的修訂,即將《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》改為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》;
2)將術語“爆炸性氣體混合物”修訂為“爆炸性氣體環境”;
3)塑料外殼為解決靜電電荷堆積,增加了“外殼表面積”限制、“防止靜電電荷堆積的結構”措施、“抗光老化規定”、“阻燃性能規定”等;
4)修訂了Ⅱ類電氣設備外殼用輕金屬含鎂量的規定;
5)外接地連接件的尺寸修訂為與內接地連接件尺寸一樣;
6)塑料外殼的表面電阻測量方法修訂為測量“相距(10±0.5)mm、長(100±1)mm、寬(1±0.2)mm的兩平行直線段間的電阻值;
7)增加了Ex元件、熔斷器、插接裝置、手提燈和帽燈等內容;
8)在試驗部分增加了塑料的阻燃試驗、塑料耐光老化試驗、輕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試驗等;
9)Ⅰ類電氣設備無保護的透明件,在高機械危險的情況下,沖擊試驗能量從GB3836.1-1983的10J降為7J;沖擊試驗環境溫度由(25±10)℃修訂為(20±5)℃;
10)取消了玻璃透明件用尼龍沖頭作沖擊試驗的規定;
11)防爆電氣設備送審時,只要求制造廠送與防爆性能有關的資料,但增加了有關工廠產品質量保證文件資料的要求。
本標準是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礎標準。防爆電氣設備產品標準與本標準抵觸時,應以本標準。
本標準從實施之日起,同時代替GB3836.1-1983。
本標準的附錄A、附錄C、附錄D、附錄E、附錄F都是標準的附錄。
本標準的附錄B、附錄G都是提示的附錄。
本標準由國家機械工業局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準化技術**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機械工業部南陽防爆電氣研究所、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撫順分院和重慶分院、沈陽電氣傳動研究所等。
本標準1983年8月首次發布,2000年1月第1次修訂。
本標準委托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準化技術**負責解釋。
BGD58-2/32移動防爆電纜盤
1)國際電工**(IEC)是一個國際性的標準化組織,它是由所有的國家電工技術**(IEC National Committees)組成的。IEC的宗旨是為了促進電工領域中有關標準化的所有問題的國際性合作。為此目的,除了其他活動外,IEC還出版國際標準。標準制定委托各個技術**進行。在該準備工作中,對該專題感興趣的任何IEC國家**都可以參加。在標準的制定中,國際性的、政府與非政府性及與IEC有關的組織,也可以參與該工作。按照兩組織之間協商的條件決定,IEC緊密地與國際標準化組織(ISO)合作。
2)IEC關于技術問題的正式決議或協議都盡可能地反映國際間的一致意見,因為對該專題特別感興趣的各國家**在該技術**中都有代表參加。
3)他們具有國際上通用的推薦形式,以標準、技術報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,并在這個意義上為各國家**認可。
4)為了促進國際間的統一,IEC各國家**都同意在本國標準和區域性標準的較大允許范圍內采用IEC國際標準。IEC標準和各國相應標準或區域性標準之間如有差別,均應在各國家標準的文本中清楚地表明。
5)國際電工**(IEC)對批準程序沒有規定。因此對宣稱某設備符合國際標準黨個標準時,國際電工**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6)值得注意的是本國際標準黨些部分可能涉及專利權,國際電工**對某些等同或全部等同將不負任何責任。
國際標準IEC60079-0由IECTC31“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技術**”制定。
該第3版將和代替1983年出版的第2版本并且進行了技術修訂。
該國際標準是以CENELEC出版的歐洲標準EN 50014(1992)為礎制定的。
BGD58-2/32移動防爆電纜盤定購流程
一.說明產品的規格,參數與數量詳情請致電:
二.我方在參考客供提供的相關資料給予定制合適的訂購方案
三.雙方同意,傳真形式簽定銷售合同
四.用戶付款后,方可生產或需打訂金需付30%.在產品做好發貨當天,請于將余款補齊即可,方可發貨.
五.合同簽訂,雙方需蓋公司公章,予以證明,合同起效,雙方嚴格履行合同.
六.產品質保一年,如無人為條件,我公司免費保證一年維修與維護.
http://www.shjiaohong.com.cn